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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贵州册亨:检察履职为美丽乡村添光彩
时间:2023-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三农”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最高检党组要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职能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实施好、落实好。今年以来,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七个聚焦”,用检察担当护卫“美丽乡村”,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描绘乡村振兴美丽画卷“着墨添彩”。

  聚焦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村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农领域犯罪15人,提起公诉41人,涉农村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9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做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该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合法合理解决群众诉求。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人次,检察长带案下访2次,开展简易听证5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息诉罢访。

  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该院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起诉6人。同时,该院立足办案,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将涉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置于检察工作重要位置,注重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社会责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该院对发现的辖区存在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多方联动打出“组合拳”,帮助农民工讨薪320余万元,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紧紧围绕民生热点,聚焦重点群体权益保护,扎实开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护航民生民利活动”专项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组织召开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1次。

  探索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扶贫帮扶相衔接的工作模式。该院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办法》,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救助体系,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

  聚焦普及法治教育,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和维权意识

  创新普法形式。针对牵涉人数较多、案件当事人矛盾较突出的案件,该院以“公开听证+现场普法”模式开展普法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向现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引导群众提高警惕,动员和鼓励群众踊跃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推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该院选派14人担任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此外,该院结合办案实际,针对不同年级学生身心特点量身定制“法治套餐”,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实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目的。

  在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千百万”行动中,该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选派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司法实践能力强的10名业务骨干深入到矛盾纠纷相对突出、案件发生量大、涉法涉诉信访较多的10个行政村(社区)担任法治副主任(法律顾问),通过与群众拉家常、听民意、解民忧,大力推进农村法治现代化,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优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截至目前,法治副主任进村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咨询40余个。通过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此外,该院还通过面对面讲解、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广播和LED电子显示屏、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双语普法”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讲活动,让法律真正走进百姓心中。今年以来,该院组织检察人员到乡村召开院坝会4次,利用“赶集日”开展集中法治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聚焦乡村道路安全,筑牢乡村安全防线

  道路公共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乡村道路安全这一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今年以来,该院针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运用诉前磋商结案6件。

  今年5月,该院在开展道路安全线索排查时发现,辖区存在公路护栏破损、道路减速带缺失、固定减速带钉子裸露在地面形成“钉子阵”等问题,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该院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开展道路安全排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聚焦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农村环境整治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运用诉前磋商结案4件。

  今年2月,该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发现,辖区多个乡(镇、街道)存在违法设置排污口,直接将生活污水排入河道,甚至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堆积废品垃圾等情况,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村容村貌。

  为及时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开展整改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共同研究确定整改措施,明确职能分工,强化常态化巡查,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聚焦历史文物保护,护航乡村文化传承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记忆,是先祖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的重要途径,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直接体现。

  近年来,该院办理涉文物保护领域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运用诉前磋商结案1件。

  今年4月,该院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文物古迹存在疏于管护的情况,且有些石板出现松动、破损,文物周围杂草丛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被随意堆放,甚至有些文物无相关文物保护标识,文物原貌存在损毁风险。

  随后,该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履职,做好文物修缮保护工作,使这些文化遗产焕发生机。

  聚焦生态环境安全,铺展乡村绿色画卷

  今年以来,该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的刑事犯罪,对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2人,依法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3万元,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该院始终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督促守牢生态保护底线,助力推动绿色发展,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落实好“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的要求。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该院强化部门联动,采取多种方式,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及时督促当事人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与涉农案件办理、法治进乡村等工作的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好各项部署要求,找准乡村振兴与检察业务的切入点和融合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建设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农村环境交出一份让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

  (陈立丹 刘家银)

来源:《检察日报》第12版:地方视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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