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重罪检察业务:受理审查逮捕64件88人,审结64件88人,其中批准逮捕24件41人,不批准逮捕40件47人。受理审查起诉217件287人,审结208件259人,其中提起公诉129件165人,不起诉79件94人。
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受理审查逮捕1件1人,审结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9件16人,审结6件12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不起诉5件11人。
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受理审查起诉3件5人,审结3件5人,提起公诉3件5人。
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办理纠正违法案件32件,已纠正32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10件;办理收监执行3人,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4件。
民事检察业务: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9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9件。
行政检察业务: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21件,发出检察建议121件,采纳121件。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4件,公告14件。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受理审查逮捕29件33人,审结29件33人,其中批准逮捕20件22人,不批准逮捕9件11人。
受理审查起诉38件43人,审结32件37人,其中提起公诉18件20人,不起诉9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6人。
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公开听证8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