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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1日在册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州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突出打击和预防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平安册亨、法治册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实现册亨同步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主基调、主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中心工作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继续深化“百日助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进一步开展检察机关“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行动,围绕服务全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严厉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助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落地和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主动深入园区、企业调查研究,通过召开“检企共建”座谈会、搭建联系、服务企业发展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障企业发展。

——全面推进督促起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全省督促起诉专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项目抓执法办案、围绕项目抓督促起诉、围绕项目抓预防职务犯罪,向国土局、移民局等部门发出督促起诉意见5份,共督促追回国有资金5034.678万元,在督促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有效避免了国有资金的流失。

——维护生态文明建设,力保“绿水青山”。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力度,挂牌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与县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助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清理、排查出我县采石场和打砂场违法征用、占用林地等案件24件。同时,在2014年7月册亨县公安局“6.28”专案组五名侦查人员遭受暴力袭击案后,我院立即启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同志提前介入侦查,提前熟悉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依法快捕快诉,涉案的韦某某等26人被我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提起公诉,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过案件的办理,有力打击和遏制我县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促进册亨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件7人,初查、立案、侦查终结7件7人,均为大案。自行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线索1件1人,初查、立案、侦查终结1件1人,县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有罪判决。在办案中,严格按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收集、固定证据,坚持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确保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升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意识。一是与县供电局、民政局、烟草局和望安高速项目部等部门建立联系协调制度,到县地税局、供电局、移动公司和巧马镇政府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检察长及副检察长亲自授课,受到相关部门的好评。二是围绕我县关系民生、农村改革发展、教育系统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发包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隐患的环节和部位开展预防调查9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248次,向发案及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件,接受预防咨询23次,共向相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9次。三是在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的支持下,利用“党建手机报”和“册亨快讯”手机平台,对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发送廉政警句格言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四是积极争取预工委的支持,在县看守所内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出我院近年来查办的18件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干部职工通过观看展览切实感受到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从而达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深入推进平安册亨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构建平安册亨。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3件19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6件146人,不批准逮捕16件45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7件252人,上年退查重报4件6人,审结141件258人。向州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毒品犯罪等重特大案件8件16人;起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40件75人;起诉抢劫、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案件89件161人。公诉案件定性准确,无撤回起诉和被判无罪案件。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性。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和不起诉权,对未成年人、初犯等轻微犯罪,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依法不批准逮捕3件14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件4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和依法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严格按照《刑法》、《刑诉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所办理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部分重大、疑难案件除外),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6人,在已判决的195人中,县人民法院采纳194人,采纳率为99.5%。

——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提高控告、申诉工作质量,打造优质检察服务窗口,满足群众司法诉求。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件,直接答复4件,转本院民事行政检察科2件。对人民群众的来信及时审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1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家属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4000元。6月份在县城和乡镇开展了“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为主题的全国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辆(次),院领导及干警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先后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检察长发表电视讲话在册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接受宣传人数达4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2014年度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在全州检察机关排名第一。

四、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确保执法规范、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纠正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遗漏罪行29桩,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纠正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遗漏的罪犯5人,已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2件(次),均得到回复。开展立案监督5件,其中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2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公安机关已主动立案;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3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后公安机关主动撤案2件,通知公安机关撤案1件,公安机关已撤案。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引导侦查取证18人(次),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本地区有影响、疑难案件6件(次),确保逮捕案件和起诉案件质量。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2014年,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1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工作检察建议1份,县人民法院已采纳。应县人民法院邀请现场执行监督1件,无违法情形。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后,县人民法院已纠正。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对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全年参加对罪犯假释前风险评估联席会6次,找在押人员谈话148人(次);向监管场所、人民法院、司法等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办案单位已采纳。督促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215份,电话催促办案单位32次,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保廉洁、促业务”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绩。一是抓班子建设促队伍建设。以班子为重点,深入查摆和整改班子作风、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得到明显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干事的激情得到进一步激发。二是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浮”等突出问题,使干部队伍敬业精神进一步深化,廉政意识进一步强化,攻坚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检察工作不断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效能和执行力的根本保证,修改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2014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0.11%。

——加强自身建设,在夯实检察工作根基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检察骨干人才工程,2014年我院4名干警被评选为黔西南州检察骨干。加强教育培训,选派10余名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清华大学等院校培训;选送20余名干警参加省、州院举办的专业业务培训学习;派送2名干警参加初任检察官培训,本院集中培训50人(次),努力提高干警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案件管理系统平台,通过办案软件系统受理各类案件261件。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阅卷17人(次),案件即将到期预警提示17件。全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81件,做到了1案1评查。通过案件评查,着力纠正了执法瑕疵,提升了案件质量,从而促进了执法规范化。三是深入推进基层人民检察院“4+1”工程模范院创建。做到“4+1”工程建设有机统一、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系统推进。通过创建,干警宗旨意识、执法规范水平以及业务素能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提升。2014年,我院干警黄佳琴被贵州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侦查监督局被州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名干警被州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两名干警被州人民检察院记“个人嘉奖”。

六、主动接受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积极落实册亨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部署,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走访省人大代表3人,为人大代表赠送《检察日报》、《方圆》、《人民检察》以及《检察工作简报》、《检察信息》等刊物,让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工作动态。同时,开展了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规范执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0余人参加。以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办案工作区、“4+1”工程建设、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代表和委员们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深化检务公开。2014年10月起,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对案件信息进行公开。共公开案件信息39条、法律文书10份,并初步实现将公诉部门办理的案件在大厅显示屏上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及其他工作部门的制约和监督。将检察权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新平台。

——强化自身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统一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岗位责任和纪律要求,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办案人员考核、办案安全防范、防止超期羁押等制度和规定,从而将每个办案部门、每个办案环节、每个办案人员都纳入制度规范的严格约束之下,严防办案随意性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了得新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服务大局意识有待增强,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的执法理念还有待强化;三是对新进干警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岗位练兵等急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逐一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继续以“4+1”工程为抓手,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和预防工作力度,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

——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立足检察职能,注重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延伸执法办案职能,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找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与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册亨、法治册亨建设,为地方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政治定力,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平安册亨、法治册亨建设总布局中来。积极关注和回应群众对稳定、安全的新期待,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的犯罪;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等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不足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拓展监督范围,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积极依法探索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整合人力资源加大线索挖掘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省、州人民检察院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部署,严查 “两违”背后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案件分析、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断提升预防工作质量。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重视并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围绕四中全会《决定》对法治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提升检察机关执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行动上为迎接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加大科技强检力度,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水平。依托案件办理统一业务软件,检务公开系统等检察信息化手段,推进规范司法,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含量。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新机遇,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平安册亨、法治册亨、幸福册亨”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工作报告中有关词语说明

 

1、检察机关“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行动(2页第1段第3行):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围绕服务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5个100”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通过查处和预防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犯罪案件, 震慑职务犯罪,发挥教育警示作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助推全州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5个100”工程建设,所开展的一项专项工作。

2、督促起诉(第2页第2段第1行):指人民检察院对导致国有资产、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民事案件,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怠于行使起诉权的情况下,督促其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3基层人民检察院“4+1”工程7页2段第12行):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增加了检察文化建设,统称基层院“4+1”工程。

4、“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第11页第1段第1行):指查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背后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确权中的索贿、受贿行为;突出查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与国土、建设、城管执法等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相互勾结,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帮助违建、抢建房屋,共同贪污、受贿犯罪,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渎职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索贿、受贿案件等。

5、“五个过硬”(第11页第2段第1行):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政法队伍建设要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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