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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7日在册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朝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聚焦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努力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化民生专项,服务脱贫攻坚。聚焦脱贫攻坚“四场硬仗”,深入开展民生检察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农村稳定和侵犯农民利益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29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的覃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进《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深入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工作,帮助7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等65元,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选派26名干警驻村帮扶,资助弼佑镇伟外村“两委”办公室维修、“五小工程”建设,伟外村、者岳村贫困大学生入学等共11.5万;帮助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和精准扶贫户就业3人。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省、州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依法9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649万元,切实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因案致贫、返贫。

保护企业权益,保障经济发展。聚焦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批准逮捕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8人,提起公诉24依法不起诉涉嫌犯罪企业家2名,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富安全感。深入到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发电厂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活动,进一步加深检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联合县工商联组织召开“两长”座谈会,邀请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47家企业董事长参加。认真开展“一案一回访”,听取企业家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意见,确保办案质效。

注重环境治理,守护碧水蓝天。围绕老百姓“出门有绿水青山,抬头有白云蓝天”环境需求,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公诉6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5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推动环境共同治理发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察建议29件,监督国土资源局对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农村居住环境的整治力度;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31件,恢复被损毁林地225亩。

二、推动平安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新提升

紧紧围绕平安册亨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

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抽调2名干警提前介入3.28”专案引导侦查取证,合理提出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完善等建议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全省首例以“套路贷”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团伙1件8人;依法审查起诉全省首例以强迫劳动为主要犯罪手段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件27人;受理并报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2件2人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7人,提起公诉143人。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16人,提起公诉33人。严惩盗、抢、骗、赌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52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呵护未成年成长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2人,不诉3人;依法5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参与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整治3次,并就辖区内校园周边摊贩卫生监管、扬尘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6份。开展法治进校园3次,“检察开放日”1次。同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试点工作

三、强化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新路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统筹推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20人,严防冤假错案。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3纠正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遗漏罪行2遗漏罪犯3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提前介入侦查机关侦查本地区有影响、疑难案件9件(次),引导侦查取证。68名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实现全覆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11人,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配合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案件37件37人,收缴罚金24.55万元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执行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检察建议1件。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8依职权受理审查8件,被州院评为全州检察机关2018年度检察工作“单项冠军”。通过案件的办理,发现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移送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破坏生态环境、国有财产流失等问题,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摸排线索104,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件,回复104并整改完毕,督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和水土保持费等国有资产327万余元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监督职责检察建议3件,已整改落实并回复。

四、强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有新突破

坚持司法改革和大数据应用,激发改革创新活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的原则,妥善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共移交设备52台(套),价值112.37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司法办案实施办法,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入额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41件,审批案件129件,出庭支持公诉18件(),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提高司法公信力组建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进一步强化监察委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受邀提前介入监察委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均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全部检察业务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运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纠正侦查违法3件(次),运用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办理案件62件,通过公益诉讼子系统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4份,通过检委会子系统审议案件20件。推进智慧监督,开展办案流程监控11次,办案期限预警355次。深化“大数据+动态考核管理干部”实践,突出干部个性化、日常化管理考核,增强干警执行力、落实力。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有新作为

以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健全政治轮训制度,依托一周一夜校一党课“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坚定政治信仰,牢牢把准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贯彻到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免疫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专项整改工作,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化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专业水平认真贯彻《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意见》,结合省、州检察院业务条线的安排,深化“大学习大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业务调训5887,视频培训120余人)。根据《贵州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办法(试行)》规定,完成2名员额制检察官晋升工作。着力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跟上时代节拍、堪当时代重任。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坚持从严治检,将监督触角向“八小时外”延伸,开展干警家属大走访36次。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9次,学习典型案例63个,组织36名在编干警到海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坚持抓早抓小,常态化预防提醒约谈干警480(次),最大限度避免干部犯错误。认真落实年休假、健康检查等各项从优待检制度,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六、深化阳光检务,检察公信力有新提升

深入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评议检察工作等活动30余人(次),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次),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7件(次),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00%落实、100%答复,不断提升代表对检察工作满意度。

着力构建“阳光检务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阳光检务,邀请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中小学师生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3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480余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法律文书102份,程序性信息269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12309服务平台转型升级,网上网下接待接访律师、诉讼代理人、群众等18人(次),处理答复率100%,确保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

各位代表,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全省政法机关综合满意度97.56%,排位全省、全州检察机关第一干警个人受县级以上表彰15人(次)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研究不够深入透彻,服务大局的力度还不够。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还有不充分、不平衡的地方,办案理念和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三是多重改革任务交织叠加,在稳定队伍、健全机制、统筹推进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持续用劲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邪教组织等犯罪活动;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出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底线,主攻“破网打伞”,完善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强化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协调联动,同步推进“扫黑”与“打伞”。

三是强力推进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在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贵州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服务等各项职能,以动态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全力为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持续深化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落实《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活动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8条措施》以及州公、检、法、司、工商联联合印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工作措施》,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继续助推“五长”座谈会机制,搭建好检企顺畅的沟通桥梁。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抓好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着力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完成好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良好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扛起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取得根本性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检察答卷!

附件:

有关词语说明

 

1.司法救助(第21段13行): 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且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医疗救治等陷人严重困境的被害人,在经济、心理等方面给予临时性、救急性帮助的工作制度。

2.两长座谈会(第2页2段7行)指由工商联和检察院牵头,邀请民营企业董事长参加的会议,面对面沟通交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3.补植复绿(第32段8行)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模式,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毁林地补植树苗,恢复植被,从而降低破坏森林资源的损害程度,促进生态科学持续发展,并由此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

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51段2行):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职务犯罪办案团队(63段7):负责办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工作的团队,由主任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助理和书记员组成。

6.智慧检务(6页第4段第1行指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集“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实现了“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

7.“五个过硬(第72段1行)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政法队伍建设要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8.员额制检察官(第8页第1段第4行):检察官员额制是当前检察改革中最核心的制度设计,“员”,亦即人员,”,即规定的数量。

9.12309”服务平台(第9页第1段第7行)是贵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推进“互联网+”战略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互联网+”贵州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举措。平台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渠道于一身,融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通信平台于一体,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集成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官答疑、人大代表联络等多元服务,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为老百姓畅通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便民利民渠道。

10.“五长”座谈会(第11页第2段第7行)指由政法委书记牵头,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和民营企业董事长共同参加的会议,政法机关负责人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定期面对面沟通交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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