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8日在册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兴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
一、强化政治自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大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打击涉疫犯罪,彰显检察政治担当。第一时间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以法之利器护卫人民,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涉疫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案1件6人,批准逮捕4人,不批准逮捕2人,起诉6人。全力服务复工复产,深入到2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帮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依法打击涉贫犯罪,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持续深化“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专项工作”,为全县高质量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批准逮捕涉贫领域刑事犯罪15人、提起公诉46人,为决战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环境。办理涉贫民事案件27件,帮助27名农民工讨回薪金130余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名。司法救助持续传递司法温暖,发放20.2万救助金帮助6个家庭挺起生活的脊梁,其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5个,让因案致贫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希望。尽锐出战,16名检察干警驻村帮扶,帮助25户55人脱贫摘帽,脱贫攻坚专项办荣获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专项工作“集体三等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始终保持雷霆之势,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受理涉恶案件1件12人,起诉11人。切实履行客观公正义务,落实“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要求,不诉1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制定“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2个,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常治。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个人二等功”,拍摄的微视频《破“伞”》在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微视频”。
扎实推进保企护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要求,坚持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保民生理念,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4人,起诉22人。走访企业28家,对涉案企业开展同步预防,帮助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开展送法进企业26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次。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持续释放司法善意,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捕1人。开展涉企案件“一案一回访”16人(次),将案件办理情况向企业进行反馈,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效果和下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新型政商关系。
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代表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省院关于“一对一”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要求,逐一答复省人大代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3条;逐一答复县级人大代表在册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册亨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48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邀请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接受监督、赢得支持,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二、强化检察担当,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检察工作的大事,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要求更高、内涵更丰富的新需求。
尽职尽责狠抓检察业务,助力平安册亨建设。依法打击各类普通和重大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影响平安册亨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22人,起诉216人。依法打击经济金融犯罪,批准逮捕2人,起诉1人。强化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检察建议4件;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5人;监督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案件47件47人,收缴财产刑金额99.51万元,有效维护法律威严和公平公正。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着力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深入村寨19个、社区2个、企业26家、走访群众1817户;开展法治宣讲1800余次,开展企业法治讲座26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共收集到对政法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3条,收集到群众困难诉求8条,企业困难诉求1条,均已协调解决并反馈当事人,畅通法律诉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信、访、网、电”全面融合,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共接待群众来访9人,来信2件,收到上级检察机关转交信1件,均按程序进行答复;处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单1条;群众来信来访一律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当事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合法权益有保障。
抓实做细未成年人司法,用法治为花季护航。加强对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点保护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合法权益,共批准逮捕12人,起诉29人。用法治的温度教育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7人。选派15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5次,接受教育宣传2000余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强化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持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贡献检察力量。
切实做优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监督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立案8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自行补充侦查30件,拟不起诉公开审查2人,移送犯罪线索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6件,纠正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遗漏同案犯4人,遗漏罪行3人(次);排除非法证据1件。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监督案件10件,办理支持起诉27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受领州院分配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件。
扎实做好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非诉执行监督29件,通过公开听证办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件2件,得到两家私营企业的好评。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件,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63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14件,判决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求。提起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1件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另1件法院已开庭审理,择期判决。
坚决履行反腐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面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形成反腐合力。2020年,共办理上级院指定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件,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办理的王某受贿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履行好检察职责。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导干警坚定政治信仰、坚守法治初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司法办案的具体实践中、效果上,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课开讲啦”“检察干警上讲台”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上党课7次,上讲台9讲。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大练兵大比武”,举办自主培训26次,派员参加高检院、省院、州院及县委党校培训20人(次),依托“检答网”“中检网”推行点对点“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视频培训13期108人(次),积极促进检察人员更新司法理念、增强专业素能、提升业务水平。
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一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反对铺张浪费。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院党组在研究涉及“三重一大”及其它重要事项时,均邀请县纪委第六督导组列席指导,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严格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干警申请为子女或本人操办结婚酒席、丧事,均严格填报《黔西南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备案表》向县纪委报备,未出现大操大办情况。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开展集体约谈4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组织干警学习中央、省、州、县及上级检察院关于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及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组织干警观看《检察权滥用警示录》视频,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检察干警要以案为鉴、闻警自省,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划清界限。强化党风廉政学习,狠抓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的落实,以严格的制度规范防堵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立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督察办,对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和院党组的决策等重要事项办理情况等进行督察,共开展督察4次。对督察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院党组工作安排事项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县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实现了新发展。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院机关荣获全县“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和全县201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干警个人获各级表彰22人(次)。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检察理念还须持续更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精、工作机制不顺、检务保障不够、纪律作风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不规范的风险仍然存在,等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强化检察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十四五”开好局、新征程起好步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视察贵州时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实党史学习教育,让党的初心使命通过检察履职惠及人民群众。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强化职能发挥,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册亨建设。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册亨建设。
三是强化检察监督,推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推进检察为民实事做得更实。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服务册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的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举措不放松,把抓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打基础作为关键之举,把强素能作为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不动摇,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更加有力的履职,更加过硬的本领,以担当历史、建功历史、无愧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创造不负盛世、不负历史的检察新业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附:有关词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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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词语说明
1.“四个最严”(第4页第1段第3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2.“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第4页第5段第2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好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政法信访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省政法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从2020年11月起,全省政法、信访系统开展的一项大走访活动。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5页第1段第4行):是贵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推进“互联网+”战略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互联网+”贵州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举措。平台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渠道于一身,融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通信平台于一体,整合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多种功能,集成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检察官答疑、人大代表联络等多元服务,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为老百姓畅通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便民利民渠道。
4.“四大检察”(第5页第4段第2行):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5.“三个规定”(第8页第2段第6行):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十大产业”(第10页第3段第5行):包括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新型建材、现代化工、优质烟酒、先进装备制造、基础材料、生态特色食品、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