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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7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兴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工作回顾

2022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办理各类案件1428件,同比上升51.91个百分点。

一、服务中心大局,经济社会高质发展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全局的高度看待和把握党的中心任务和首要任务,自觉融入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大局,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式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犯罪。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各类犯罪。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和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工作,提前介入疑难、重大复杂案件138),结审查逮捕案件90117人,批准逮捕4361人,不捕4756审结审查起诉案件249313人,提起公诉151191人,不93116,附条件不起诉5件6人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3件4人,提起公诉928人,不起诉33人,常态化开展防养老诈骗、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信息被《检察日报》采用。依法严惩涉毒犯罪,审结涉毒案件9件10人,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件1人,不起诉8件9人,办理的王某华贩卖毒品案入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

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紧盯安全生产不动摇,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立案17件,向涉及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及时处置双江镇盘江村坝恩码头一起无证驾驶超员载人的非法营运船舶安全隐患,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船舶航运安全。联合相关部门对餐馆、超市、网络餐饮及药店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30多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店和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药店开展释法说理县域内的华金矿业德邦物流中国石化15家重点企业以及12所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法治宣讲,共同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持续认真落实服务“六稳”“六保”要求,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受理企业家系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6人,不起诉3件5人。受理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1件1人,促使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办理涉企融资租赁、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排查涉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开展涉企案件“一案一回访”6件(次),深入走访企业28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联合县税务局、工商联等19家单位共同建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成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明确了组织运行规则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融合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工作。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规范监检衔接,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起诉3件5人,办理的刘某受贿案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惩治民生腐败典型案例。强化释法说理,促进认罪认罚,适用认罪认罚审结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0%,认罪服判率为100%。强化证据审查,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收到法院判决2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人,采纳率为100%。强化监督职责,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工作单位存在监管漏洞,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3份,共同筑牢反腐“防线”。

聚力落实疫情防控。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采取积极措施从严从紧、从实从细落实好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班子成员轮流到高速疫情防控服务点值班值守,选派2名干警充实县疫情防控服务队伍,组织12名干警成立检察志愿服务队,展现同心抗“疫”的检察担当。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与检察业务统筹推进,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案件受理、律师阅卷等相关工作提示,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确保疫情防控和办案质效两不误

落实司法为民,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彰显检察情怀

坚持人民至上,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用心用情办好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通过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树牢“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害性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45人,不捕率比2021年上升13.08个百分点。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7人,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比2021年下降6.05个百分点。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09人,不诉率比2021年下降5.16个百分点。

推进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12件,有力化解社会矛盾。制定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适用认罪认罚审结212件256人,适用率为89.20%,其中起诉158人,不起诉98人,适用认罪认罚不诉率为39.3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24人,法院采纳122人,采纳率98.39%,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

呵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件,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20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判处五年以下期徒刑或不起诉的所有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协助完成全县各校招聘有关人员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1408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3场(次)搭建社会化帮教平台,与贵州凡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心理辅导培训合作协议,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提供心理辅导44,到中小学校开展集中心理辅导800余人(次),不断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分管领域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四大家班子主要领导报告办理涉校外托管机构案件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情况得到肯定批示。

维护好公共利益。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促进源头治理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出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3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聚焦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立案57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收到回复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恢复被毁损的林地53.1亩,督促当事人购买16万尾鱼苗用于增殖放流。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公里。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0吨,占地面积3亩。收回和保护国有财产268万余元,在案发区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区1个。办理的督促整治燃气安全、野生动物保护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正义网进行“千案展示”

践行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走访帮扶联系点,多方筹措帮扶资金5万余元助力乡村建设。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及办理结果答复均达100%,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全面落实检察听证,通过检察听证办理案件115件,其中上门开展公开听证11件,把检察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23人,发放救助金20.5万元,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与社会保障。

深化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检察作为

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政法干警“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4件,公安机关立案14件。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推动侦查办案实现信息共享和立案、侦查实时监督,监督立案 8件、撤案17件,纠正漏捕漏诉14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20件次。册亨县检察院在办理石某某等人非法猎捕268只猕猴案中,协同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从最初犯罪事实1起、涉案9人到最终查明犯罪事实15起、涉案33人,追捕漏罪2人,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监内监外日常监督,针对存在的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件,促进对监管人员规范有序管理。开展强制医疗案件跟踪监督,纠正强制医疗2件,确保强制医疗决定严格依法进行。积极核查涉财产刑判项案件执行监督,开展涉黑涉恶、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以督促改,切实解决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启动讯问合法性核查4件4人,推动侦查活动规范有效。

深化民事诉讼、行政检察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件,均采纳。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在州院的统筹下,审查完成4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持续关注民生,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3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包含社会治理)121件,发出检察建议121件,采纳 121件,采纳率100%。化解行政复议类争议4件,组织公开听证48件。

、从严治党治检,推进检察队伍素质建设,彰显检察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要求,按照县委“作风建设年”“能力提升年”的工作部署,狠抓政治建设、实践锻炼、检务督察,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全力以赴“脱薄争先”。

聚心政治建设强思想。深化理论武装,采取专题辅导、知识测试、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员干部“一帮一”结对帮扶非党干警活动,带动非党员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院机关受到省级、州级、县级集体表彰各1次,检察干警荣获省级表彰2人、州级表彰3人、县级表彰1人。

聚智实践锻炼强业务。开设“册检滴答”小课堂,建立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业务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拓宽干警对典型案事例培育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着力提升司法办案“精品意识”和质效,努力提高能动履职和服务大局的能力。5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聚力检务督察强落实。建立检务督察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协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六大纪律”督查,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对会风会纪、值班值守的常态化督察和对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的专项督察,让遵守纪律成为每一名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各位代表,册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不足;三是检察宣传力度不够,检察监督职能的社会知晓度不够高。问题就是责任,我们要以更大气力解难题、谋发展

2023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册亨现代化建设新未来

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拥护“两个确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听党指挥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增强检察自觉,以更优成效建设平安册亨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册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增强行动自觉,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协作配合,着力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增强思想自觉,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班子建设为关键,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形成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倒逼班子成员发挥出领头雁、主心骨作用。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坚持强化检务督察,坚持无空白、无死角、无漏洞、全覆盖,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事业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附件:有关词语说明

有关词语说明

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简称“八号检察建议”。

②涉案企业合规: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业案件时,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法律风险、管理漏洞等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情况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③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④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⑤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⑥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公开听证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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