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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时间:2018-07-19  作者:黄佳琴  新闻来源: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7月16日,册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审议意见。

   

会上,册亨县检察院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韦朝舒就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作了专题汇报。自2015年7月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工作以来,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转变理念、不断夯实举措,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纠正违法诉前检察建议2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册亨建设。

   

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册亨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认为该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守住了生态的底线。特别是在办理督促册亨县国土资源局履行矿山恢复治理监管职责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一案,效果显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同时,对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全国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加强对食品药品卫生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干警的公益诉讼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加强走访调研。要加强与环保、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建立更大的工作框架,扩展案件线索来源。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举报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公益诉讼的民众知晓率,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册亨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牢牢抓住“公益”核心,大胆探索、勇于攻坚克难,依法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册亨经济发展大局,助力生态册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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