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业务
受理审查逮捕57件86人,审结56件85人,其中批准逮捕25件29人,不批准逮捕31件56人,不捕率65.88%。
受理审查起诉126件150人,上期受理未结12件30人,审结116件152人,其中提起公诉75件98人,不起诉38件51人,不诉率33.55%,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
适用认罪认罚审结14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2.11%,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00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19.05%。
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3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3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7件,公安机关主动撤案7件;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2件,已纠正12件,采纳率100%;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已纠正3件,采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