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唐某某律师,代理了你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因时间、行程上的问题不能到院阅卷,想咨询一下能否通过其他方式查阅案件卷宗。”近日,册亨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接到一名异地律师的咨询电话。
检察人员了解到,该律师此前从未申请过互联网阅卷及异地阅卷,随即主动添加律师微信,向其推送了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在线阅卷功能操作手册,并告知如何在当地检察院进行异地阅卷。经过沟通,异地阅卷更符合该律师的阅卷要求。在核对律师相关材料后,检察人员与律师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联系对接,迅速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推送至该院,当天上午,该律师在当地人民检察院成功阅卷。
异地阅卷,是对线下阅卷和互联网阅卷模式的有益补充,是检察机关尊重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举措。下一步,册亨县检察院将通过“现场+互联网+异地”多元阅卷模式,积极推进现代化检律新关系,进一步保障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