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册亨县召开2020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县“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荣誉称号。
2019年8月,册亨县人民检察院被县直机关工委明确为全县“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单位之一。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政治机关、勤政机关、服务机关、法治机关、廉洁机关和文明机关标准,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落实,明确了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有序有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于2020年2月底通过了县直属机关工委现场评估,验收命名。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始终不变的工作主题。在今后工作中,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定会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做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表率,在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