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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优秀基层检察官——黄文翔
时间:2023-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成绩突出的先进基层检察院、优秀基层检察官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黄文翔同志被评为“贵州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优秀基层检察官”。

黄文翔,男,1966年9月出生,布依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自1995年进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侦查监督局局长等职务。现任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他常说,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党员干警,我的工作是平凡的,在平凡的岗位上有一份光就发一份热,只有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对自己的培养和厚爱。

政治清醒 信念坚定

作为一名有着36年党龄的基层检察官,黄文翔同志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认为只有把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检察工作同服务大局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结合起来,才能使检察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坚持在理论中学,在实践中学。因此,他自觉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他牢记党的宗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崇高境界和高尚情操。

恪守信仰 默默奉献

俯首甘为孺子牛。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他始终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奉献。他始终把敬业作为自己的最高信仰,凭着敬业和对检察工作的热爱,无论组织安排什么岗位的工作,他总是愉快的接受。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颗赤子之心,他甘心做一片绿叶,一颗水珠,踏踏实实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培养和关爱,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近年来,他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达200余件,所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无错误逮捕或捕后不诉情况,提起公诉案件无撤回起诉或被判无罪情况。办案过程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撰写的调研文章,信息材料多次被上级院采用。他虽然退出领导班子岗位,但他从来不倚老卖老,摆资格,显资历,或以老眼昏花为借口,推脱工作,而是尽自己的能力做好传帮带工作,始终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为信条,不为名,不图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这是一个从事检察工作27个春秋的基层检察人员。既没有显赫的业绩,也没有非凡的壮举。然而,他爱岗敬业,执法为民,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实践着自身的价值。

严于律己 廉洁自律

一直以来,黄文翔同志始终自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当中,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遵守检察人员纪律规定及有关禁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所分管部门干警以及他本人未发生有违法违纪被追责问责的情况。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的勤奋工作和默默奉献的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曾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普法先进个人”,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严打先进个人”,多次被县直属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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