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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男子盗窃屡教不改,再次“偷机”被起诉
时间:2024-01-05  作者:覃艳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册亨县一男子曾2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被行政处罚,现又屡教不改盗窃他人手机,被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简要案情

覃某某到册亨县一蛋糕店内购买面包,看到蛋糕店工作人员王某某放置在柜台上的一部手机,遂起贪念,趁王某某不备将该手机盗走,并将手机低价出售获利。覃某某自认为无人看见,谁知其盗窃行为被店内监控全部拍摄下来。

提起公诉

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覃某某因多次盗窃屡教不改,触碰法律底线,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提醒广大群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心存侥幸,贪恋他人财物。同时,保护好个人财产,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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