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酒后找代驾,可是,酒后的他明明叫了代驾,为何还是被提起公诉,只因为他是这样做的……。
2024年1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册亨县某乡镇往册亨县城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酒力发作的黄某某这才想起来找代驾,遂拨打报警电话称需要代驾,后又继续驾驶车辆前行,被册亨县公安局民警找到并查获。经鉴定:黄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3.53毫克/100毫升。
2024年3月7日,册亨县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册亨县法院提起公诉。
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后记得叫代驾,切莫驾车找代驾
莫要报侥幸心理,否则“代价”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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